TAG: 《穿成豪门老男人[穿书]》 作者:裁影 文案: 杀伐果断纵横商场十几年,当惯了大佬的真·人生赢家·林总穿越了。 穿成了一本狗血耽美文里的炮灰,一个有钱有颜的豪门老男人。 面对上蹿下跳的主角攻受,林总表示:别说,还挺有意思的。 不过林总很快就发现,比主角攻受更有意思的,是原主父亲收养的那个继子。 原主的弟弟,一个看似乖巧,实则外白内黑,豆沙馅的小狼狗。 于是,林总的穿越日常就变成了,欣赏主角攻受虐恋,顺带逗逗小狼狗。 没想到逗着逗着小狼狗居然对自己表了白,还一本正经的嚷嚷着要对他负责。 林总痛心疾首的表示,自己叱咤风云了一辈子,居然也有翻车的一天。 翻车也就罢了,但书里可没写老男人还能怀孕啊! 波澜不惊佛系老男人受x扮猪吃老虎小狼狗攻。 # 排雷 1.伪骨科,攻受没与任何血缘关系,完全没有 2.苏爽无虐小甜文,逻辑什么的不存在的! 内容标签: 生子 豪门世家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:主角:林思宁 ┃ 配角:各种 ┃ 其它:甜宠 ============== 1.第一章 林思宁睁开眼睛的时候,只觉得头疼欲裂,周围的空气都带着一种刺鼻的酒精味,这种感觉就像是经历了一场疯狂的宿醉,而他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。 他不大喜欢酒精的味道,所以已经很久没有碰过酒精了。 倒是记忆里年轻的时候为了应酬喝了不少,不过应酬这种事情,在他二十八岁的时候就不需要做了,一般需要喝酒的酒席都有人会为他挡酒,他不说喝,谁也不敢去劝他的酒。 坐到他那个位置,只有别人讨好奉承他的份,早就已经无需他讨好别人了。 养尊处优惯了,林思宁已经很久没有过宿醉的感觉了,他伸出手揉了揉眉心,适应了一段时间后,睁开了眼睛。 久居高位养成的习惯,林思宁下意识开始观察起了周围的环境。 入目的便是一个华丽到有些刺眼的水晶灯,林思宁不适的眯了下眼睛,移开视线看向别处。 经过一番简短的观察,林思宁猜测这里应该是一家高端酒店的总统套房,周围的装修非常高档,以藏蓝色与白色为主色调,面积很大,但房间里却没什么生活气息,家具虽然昂贵,整体却非常简单商务,和他经常住的酒店差不多。 只不过,如果林思宁没有记错的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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